如果企業想導入類似 TradeLens 的多方共享帳本,怎麼避免重蹈同樣的商業失敗?
最關鍵的一步是在技術建置之前,先確認治理結構的設計——主導這個平台的一方,跟其他潛在參與者之間是不是競爭關係。如果本質上是同業競爭者要共用一個平台,比較務實的做法是引入中立的第三方治理機構(例如產業公會、多方共同出資成立的獨立實體),而不是讓其中一家龍頭企業直接主導,這樣才能降低其他參與者「資料被競爭對手掌握」的疑慮。
Canton Network 由多家大型金融機構共同參與、Visa 擔任驗證者角色而非唯一主導方,這種設計某種程度上就是在吸取類似 TradeLens 的教訓,把「誰主導」這個問題從一開始就處理好,而不是等到平台建成後才發現這是商業推廣的阻礙。
Walmart 的成功案例,是不是代表「下游要求上游」的模式一定會成功?
不一定,這個模式的成功還是取決於加入平台的商業誘因是否真的對上游供應商有利。Walmart 案例之所以順利,是因為供應商加入後能實際獲得具體好處(更快通過稽核、出問題時能更快被排除嫌疑而不是被連坐調查),而且 Walmart 作為零售通路本身有市場影響力,可以合理要求供應商配合——這個結構本身就自帶一定的強制力與明確誘因。
如果換成一個下游企業市場影響力不夠強、或者要求上游配合卻沒有給出具體對等好處的情境,供應商同樣可能因為額外的作業負擔、不確定資料會不會被用來做其他用途等疑慮而抵制加入。這說明「下游要求上游」不是萬用公式,關鍵還是回到同一個核心問題:加入平台對每一方的實際商業利益是否清楚、是否對等。
Canton Network 這類新一代聯盟鏈模式,跟 Hyperledger Fabric、R3 Corda 這些較早期的平台,實際差異在哪裡?
Hyperledger Fabric、R3 Corda 這類早期企業區塊鏈平台,設計上多半聚焦在單一聯盟內部(例如一個特定產業的供應鏈聯盟、一群銀行組成的清算聯盟),彼此之間的互通性設計較弱,每個聯盟通常是獨立運作的封閉系統。Canton Network 的設計方向則是強調跨聯盟的互通能力,讓不同機構、不同應用場景(例如證券結算、跨境支付)能在保有各自隱私與監管合規要求的前提下,於必要時進行跨網路互動。
這個技術方向上的差異,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產業對治理問題的因應策略在演進——與其讓每個聯盟各自封閉運作、彼此重複建置類似的基礎設施,不如設計一套能讓不同治理範疇的參與者在需要時互通、但平常各自保有主導權與隱私的架構,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為了降低「單一主導者掌控一切」的疑慮。
一般人沒有機會直接參與這類企業聯盟鏈的建置,為什麼還需要了解 TradeLens 這類案例?
如果你關注跟企業區塊鏈、機構級 RWA(真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的投資標的,理解 TradeLens 案例能幫助你用更務實的角度評估這類項目的成功機率——很多相關項目的宣傳材料會強調技術架構多先進、效能多高,但技術規格從來不是這類項目能否商業化成功的決定性因素,治理結構才是。下次評估類似項目時,可以優先查證:這個平台的主導方是誰、其他潛在參與者是否可能把主導方視為競爭對手、目前公開的參與機構名單裡是否涵蓋了該產業裡彼此有競爭關係的多方。
以 Canton Network 為例,同時吸引 Goldman Sachs、Deutsche Bank、HSBC、Citigroup 這些彼此在金融市場上互為競爭對手的機構共同參與,本身就是一個值得留意的正面訊號——代表這個平台的治理設計,某種程度上已經取得了原本會互相猜忌的競爭者的信任,這比單看技術規格更能反映一個企業區塊鏈項目的實際成功潛力。
企業想採用區塊鏈時,最常遇到的問題不是「這項技術行不行」,而是「這項技術能不能真的被用起來」——這兩個問題聽起來很像,答案卻可能完全相反。IBM 與航運巨頭馬士基(Maersk)合作打造的 TradeLens 平台,正是這個落差最具體的案例:從 2016 年開始建置,技術面幾乎達成了所有設定目標,卻在 2023 年黯然關閉。
TradeLens 建立在 Hyperledger Fabric(一種專為許可制、聯盟鏈場景設計的區塊鏈框架)之上,目標是解決全球海運物流裡一個真實存在的問題:一批貨物從出貨到抵達,通常要經過貨主、港口、海關、貨運承攬商、船公司等數十個利害關係人,每一方過去都各自維護獨立的紀錄,資訊不同步、核對耗時是常態。TradeLens 讓所有參與方能在同一份共享帳本上即時看到貨物狀態、通關進度、單據往來,技術上確實做到了即時可視化、防篡改紀錄、加速通關流程這幾個目標。
就純工程角度而言,TradeLens 是一次成功的落地——它證明了聯盟鏈架構確實能在真實世界的複雜多方協作場景裡穩定運作,而不只是概念驗證階段的展示品。
IBM 與馬士基在 2023 年決定關閉 TradeLens,官方給出的原因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未能達成足夠的商業可行性」。核心癥結在於:一套共享帳本要真正產生價值,前提是整個產業裡有足夠多的參與者願意加入,但 TradeLens 實質上是由馬士基主導的平台,而馬士基在全球航運市場上跟其他船公司是直接競爭對手——其他船公司不願意把自己的營運資料餵進一個實際上由競爭對手掌控的系統裡,這個顧慮跟技術完全無關,是純粹的商業信任與治理問題。
這個案例點出一個容易被純技術視角忽略的事實:多方共享帳本要成功,本質上跟工程實作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的,是「誰主導這個平台的治理」這個問題——如果主導者本身就是生態系裡的一個競爭參與者,其他參與者對加入這個系統的意願,會受到治理結構的影響,不會因為底層技術再先進就自動解決。
相對地,Walmart 採用 IBM Food Trust(同樣建立在 Hyperledger Fabric 上)追蹤生鮮食品供應鏈的案例,則呈現出不同的治理結構——Walmart 是零售通路,要求上游供應商(農民、包裝商、物流商)在平台上記錄關鍵資訊,這些供應商跟 Walmart 之間不是直接競爭關係,而是上下游合作關係,加入平台的誘因(更快通過稽核、更快被追溯定位問題)跟商業利益是一致的。這套系統成功把生鮮食品的食安追溯時間,從過去可能需要數天甚至數週,縮短到數秒鐘等級。
另一個近期發展是 Canton Network——2024 年 7 月主網上線,目前已吸引 Goldman Sachs、Deutsche Bank、BNP Paribas、HSBC、DTCC、Citigroup 等大型金融機構參與,Visa 更擔任「超級驗證者」角色。這類由多家機構共同參與治理、而非單一競爭者主導的模式,某種程度上也是在吸取 TradeLens 案例的教訓,試圖從治理結構設計上,降低「平台被單一參與者控制」這個疑慮。
如果你在評估投資跟企業聯盟鏈相關的項目或代幣,或是所屬企業正在考慮導入類似架構,TradeLens 案例提醒的重點是:技術可行性從來不是判斷一個聯盟鏈項目會不會成功的唯一、甚至不是最關鍵的指標。更值得優先確認的是治理結構本身——這個平台由誰主導、其他潛在參與者是否會把主導方視為競爭對手、加入平台的商業誘因是否跟參與者自身利益一致。一個技術上無可挑剔、但治理結構讓潛在參與者卻步的項目,最終商業成果可能跟一個技術普通、但治理設計合理的項目截然不同——這也是為什麼評估企業區塊鏈項目時,商業與治理盡職調查的重要性,往往不亞於技術盡職調查。